近日,上海市人社局公布了 2025 年度社保缴费基数上下限调整信息,自 2025 年 7 月 1 日起,社保缴费基数上限调整为 37302 元 / 月,下限调整为 7460 元 / 月。这一调整意味着,在 7 - 8 月已申报社保的企业,可能需要进行社保补差。本文将为企业详细解读社保补差相关事宜,帮助企业顺利应对这一政策变化。
在 2025 年 7 月 1 日至政策公布期间,已按照旧基数申报缴纳社保费用的企业,若员工工资收入对应的社保缴费基数因政策调整发生变化,都需要进行社保补差。特别是员工工资处于新基数上下限调整区间内的企业,受到的影响更为直接。
例如:某企业员工月工资为 7400 元,在旧基数下按 7384 元申报社保,新基数下限调整为 7460 元后,该员工社保缴费基数需相应调整,企业则需对 7 - 8 月社保费用进行补差。
社保补差金额的计算涉及多个因素,主要公式为:补差金额 =(新缴费基数 - 旧缴费基数)× 缴费比例 × 补缴月数。其中,缴费比例根据不同险种(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各有规定。以养老保险为例,企业缴费比例为 16%,个人为 8%。假设某企业员工旧社保缴费基数为 7384 元,新基数调整为 7460 元,仅计算养老保险补差,7 - 8 月两个月的补差金额为:企业部分 =(7460 - 7384)×16%×2 = 24.32 元;个人部分 =(7460 - 7384)×8%×2 = 12.16 元。企业在计算补差金额时,务必准确核对各险种缴费比例及员工缴费基数变化情况。
下个月即2025年10月开始,企业可以通过社保费管理客户端或电子税务局办理缴费基数调整补差。在【社保费申报】模块申报,按照系统提示录入需补差员工信息、补缴月份及金额等数据,确认无误后提交申报。系统将实时校验申报信息,若存在错误或不符合规定之处,将提示企业修改。具体操作步骤详见【上海税务】发布的“【实用】2025年度社保基数上下限调整了,用人单位基数补差如何申报缴费?操作指南看这里!”文章。
除了企业,灵活就业缴纳社保的个人因缴费基数调整产生的社会保险费也需要申报补差哦!通过自主申报的方式办理缴费,时间同样是下个月开始。通过随申办搜索“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费缴费”,录入人员信息后选择“特殊缴费”后勾选相应征集信息完成申报缴费,具体操作步骤详见【上海税务】发布的“【实用】灵活就业人员基数补差如何申报缴费?操作指南看这里!”文章。
1、时间节点:在 2025 年 10 月底前缴纳,期间免收滞纳金。企业务必在此期限内完成申报补缴,以免逾期产生额外费用。
2、数据准确性:企业需要仔细核对员工信息、缴费基数及补差金额等数据。错误的数据可能导致补差不准确,影响员工社保待遇,后续还可能需要重新申报调整,增加企业工作量。
3、员工沟通:社保补差涉及员工个人利益,企业应及时与员工沟通,说明政策调整原因、补差计算方式及对员工工资的影响,避免因信息不对称引发误解或纠纷。
上海 2025 年社保基数调整带来的社保补差工作,需要企业高度重视。准确理解政策、精细计算补差金额、按时完成申报补缴,不仅能保障员工社保权益,也有助于企业合规运营。